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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任君美......
一个字:慌得一P!
就好像死刑犯即将被押上刑场。
内心被恐惧填满,整个心都在战栗。
在这样的氛围中,陈忠汉宣判了:
“杭城滨江区初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对于被告任君美网络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已审理完毕。”
“经查。被告任君美于本月17日在X街口打到自诉人林北驾驶的出租车......本月18日在微博上使用账户‘微胖美少女’发帖......”
“被告人”
“本案,
事实清楚明确,证据确实充分。”
“现作出如下判决:”
“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被告人成立诽谤罪,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被告人成立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两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
“责令被告人在微博平台澄清事实并公开道歉,内容至少保留三十天。”
“另须向被害人赔偿名誉损失、精神损失等共计三万元。”
“以上判决,自审判之日起正式生效,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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