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为借钱不还,你们就判我十二年?”
“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这以后谁还敢借钱!?”
“动不动就关起来坐十几年的牢,那以后大家缺钱了,哪怕就是人在ICU等着钱做手术,也不敢去借钱了,一旦借了钱,回头就给送进去,谁受得了?”
张耀阳一个劲儿地说着。
也不知道他是真的没觉得自己做错了,还是在这儿故意装傻。
反正说起来是一套一套的。
当然,
都是歪理。
按照张耀阳所说,他只不过是编了个善意的谎言去借钱,并且没有在约定的时间还钱。
仅此而已。
虽然这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但最起码,还够不上犯罪。
更加不可能就因为“借钱没还被判了十二年”。
呵呵!
只能说张耀阳是懂避重就轻颠倒黑白的。
用欺骗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被他说成是“善意的谎言”。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被他说成是“没在约定的时间还钱”。
明明是因为诈骗罪,并且金额特别巨大,外加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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