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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过林毛毛的启发,任晓枫总算开窍了,她开始通过阅读来了解东亚国家的两性关系。
对于性不明白的地方,她选择了李银河老师的《性学入门》。
对于女权的了解,她选择了上野千鹤子老师的《厌女》。
她在《性学入门》一书中了解到生理常识、性别、性取向、性欲,等各方面的知识,她在这本书中了解到性欲的正常,各种各样的性欲,各种各样的性取向,各种各样的性癖都是正常的,人类的性欲是千奇百怪的,与每个人成长经历,原生家庭相关,理应被接纳的。
任晓枫觉得正常的性欲是应该被接纳的,变态的性欲可不行。
那么什么是正常的性欲,什么是变态的性欲?
这个问题,任晓枫在《厌女》这本书里得到了启发。
《厌女》这部作品,主要讲述了社会的‘厌女’状态。
她在这部作品中了解到男权社会的阶级制度,男权社会对于女性的压迫,在男子恋幼一篇文章中,任晓枫明白过来,什么是可以接纳的性欲,什么是不可以接纳的性欲。
因为性这件事的产生,要互相遵从双方彼此的意愿。
要在双方了解性观念的情况下,同意把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使用权交给对方,这种时候发生的性,属于正常的性欲。
而面对幼小的、性教育懵懂的孩子们,伸出罪恶之手,释放自己的性欲,那可是完全变态的,属于犯罪的行为。
任晓枫延伸了这个思考。
那么对于性爱的体验,是不是也要女性的同意,要在女性心理建设完备的情况下,在女性明确自己的后果之后,同意发生的行为,才是正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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