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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感觉自己身上的毛毛都被阳光晒得暖烘烘的,在哥谭带出来的一身阴郁潮湿即将长蘑菇的味道现在全都变成了阳光的味道。
他闻了闻自己的脚掌。
嗯,香喷喷的,像是新鲜出炉的焦糖爆米花。
完全不像他在哥谭的时候,那时候他总觉得自己的脚闻起来像是踩了蝙蝠洞里的臭水坑。
艾尔维斯心情愉悦起来,为这座阳光灿烂的城市。毕竟小猫猫和阳光的适配度高达100%,他超适合在阳光下享受人类的罐头供奉,他应该来征服这座城市。
小猫猫的脑海再度被猫咪本能征服。
他站在原地美滋滋地喵呜喵呜唱了首歌,又小心翼翼地拨弄了一下脖子上的铃铛——那是达米安送给他的礼物,是达米安亲手用某种好闻的木头雕刻而成的。
这颗木铃铛走起路来不会叮铃铃作响暴露他的位置,但是里面又有求救芯片,如果艾尔维斯遇到生命危险,求救信号会第一时间发给达米安。
一想到达米安,艾尔维斯心中又涌起强烈的不舍。
他努力安慰自己,就算是好朋友也不可能一直黏在一起。他和达米安都有自己要走的路,他该为好朋友的找到目标感到开心,就算达米安的目标之一是做一顿好吃的猫饭。
很了不起了,达米安。
先从不炸厨房开始做起吧!你可以的!
艾尔维斯小心翼翼地沿着路边的绿化带向前走,时不时遇到对着他掏出手机的路人。
可惜他不想在别人手机里留下照片,免得被蝙蝠侠追踪。
所以他只好再度使出自己的闪现技能,在每个朝向它的摄像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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