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不睬,却不是要把自己急死?
他宁愿自己去面对。至于对方的条件,无非是见聚义商社的生意大了,想从中分一杯羹罢了。或是要钱或是入股,这些都可以随机应变的----若花钱能消灾,便是拼却自己手头的十万贯都拿出来也不心疼;若是其它商业决定,就更好办了,大不了先答应然后回来一拍两散。
自己还有更多的生意没有开始,目前只算小儿科。
他们无非是求财,总不至于要杀了自己,毕竟无冤无仇。杀了自己也没什么好处,反让朝廷盯上。
好歹自己也是个有“名望”的人。刚刚在徽宗驾前赢得偌大名气,转手就出事,让国家情何以堪?
“宣兄弟说的是。小可也知道你们都担心对方不讲道义、担心小可的安危。但是花丛妹子、念月娘子落入对方之手,小可若不把她们妥善救出,如何再见花兄弟?此事且勿再劝!”
话说到这个份上,宣赞也不好劝了,开始想后面的事:“王兄弟,你是个读书人,如何面对那些虎狼之人?既然你决定了,愚兄虽然不才,却可以陪你前去。一则壮胆,二则有个照应,三则某倒要看看,他们这些宵小之辈是否敢对当朝郡马动手!”
凭心而论,王伦和宣赞并无多大交情,也就是在近期才热络起来,双方惺惺相惜、口中称兄道弟而已。至少在王伦心中,自己只是可惜对方好武艺、遭遇惨,真要反过来陪对方冒险的事是无论如何不干的。
如今他竟然愿意陪自己身赴险地,这份兄弟感情可是比自己要纯粹得多。好歹是郡马之贵,放到朝堂上,正二品以上的大员都不能等闲觑之的。
虽然他这个郡马在其府里是什么待遇,在座的估计只有自己知道。
宣赞一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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