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有一块地区,是专门的贫民窟,像是一块凹陷下去的盆地,默默被冰冷坚硬的高楼大厦围绕着。
没有人去管这里,这里本身就是没有规则的代名词。
陆燎又一次踏上了这里,上次来这儿,还是发着高烧捣毁犯罪团伙。
过了一会儿,简单套着黑色卫衣的青年站到了一处酒吧门前。
酒吧人流量实际不错,青年只是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就有不少客人进进出出;但酒吧老板似乎极为抠门,连酒吧大名的霓虹灯都不修一下,闪闪烁烁,给酒吧名字都改了一个:“米虫洒吧”。
看着那黑掉的两横,半掉不掉的“弓”,陆燎眼角一抽,对老板守财奴的个性又有了新的认知。
“叮当”一声,酒吧木门前安装的风铃因为推动作响,青年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不动声色地钻进了酒吧。
那头吧台喝得正上头,有些生物都醉得钻出了原形:一条超大的毛毛虫一虫占了两个座,六只虫脚一脚一杯酒,兴奋地扬了扬,丝毫不管酒液都洒到了别人衣服上。
毛毛虫醉醺醺地大喊:“来强!再、再来一杯!”
吧台底下钻出个戴着围腰的中年男人,骂骂咧咧:“知道了知道了!比尔,你先给我变回去!要是你坐塌我椅子,双倍价钱赔给我!”
毛毛虫扭动了一下,似乎想梗着脖子跟老板杠上:“双、双倍就双倍,瞧不起谁啊……”
中年男人竖起眉毛,就要和自己醉鬼客人好好吵上一架,陆燎按了按眉心,挤到吧台边,手指屈起,扣了扣桌面:“……来强。”
来强刚想说别挡着他吵架,余光瞄到打扰吵架的人的身形,表情跟古地球非遗文化变脸似的,登时喜笑颜开,谄媚不已:“哎,这不是陆大老板吗!好久没见,您怎么有空光临我们小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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