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风格就是这样,只要抢的钱够潇洒几天的,那就去吃喝玩乐看录像,花完了再去抢,潇洒一天是一天,从来不去想以后的事,更谈不上什么远大规划了。
另外为了安全起见,两人基本上都是做完案就换地方,采用四处流窜的方式,来躲避警方的追查。
在抢劫的同时,两人依旧没有忘了老本行,碰到合适的机会也会偷一把。
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再一次盗窃的过程中,竟然有了个意外收获,他们偷到了一把土火枪,虽然一次只能打一发子弹,但好歹算得上是热兵器。
1993年5月28号这天,两个人拿着土火枪和尖刀,来到了新郑县许岗村,在这里拦住了一个叫苗美莲的中年妇女。
为了试验土火枪的威力,这次两人二话没说,上去一枪把人打死,结果却只抢到了七块钱。
这么点钱肯定不够用,两人扭头又去了上深河村,在这儿打死一个叫刘书民的村民,但还是收获甚微,只弄到了二十多块钱。
朱宝良和何小磊非常郁闷,两人赶紧商量了一下,觉得这么干不行,有点太不靠谱了,杀一个人就弄个十块八块的,再这么干下去,早晚得出事。
但是关键问题来了,93年的时候,大家都没什么钱,而且这两个小时活动的范围都是农村,农民就更穷了,兜里揣个三十五十的,就算有钱人了。
两个人商量了半天,也没找到什么好办法,何小磊转念一想,既然抢不到钱,那就劫色算了。
1993年6月7号,距离上次作案仅仅过去十天,何小磊一个人来到了新乡市南郊附近,突然在路上看到了一个女的,长得有几分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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