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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不忌口,还常常食指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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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尝尝吧,”她张罗着几位男人吃饭,一点都不受氛围影响,“季总日理万机,下一次厨可是很难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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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在家都是季明信做饭,也不知道良心是不是喂了狗了才说出这种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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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大家长的脸色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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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还有人当出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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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昱时问,“我刚才就觉得很眼熟了。没记错的话,我是不是和应先生见过几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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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了几次都不记得,却记得人家姓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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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卿倒是临危不惧,“是的。我大哥和段总有过几次合作,我作为他们公司的法律顾问出席过相关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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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么。”段昱时漫不经心地点点头,“好像在别的地方也见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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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说到这个,应卿眼里的锋芒更盛,“在医院还见过一次。那时候芙提受伤了,我去给她送饭。在走廊里碰到过段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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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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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玥看了他一眼,“你也会做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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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卿答,“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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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明信说,“下次过来,让我们尝尝你的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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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伏玥只是纯粹惊讶,那么季明信就是明晃晃地把应卿当成自己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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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在起跑线可不是什么好事。虽然段昱时清楚从前他就没得到过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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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为什么这么招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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