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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时间,赵凌的门生,亲手提拔起来的科农令已经开始贪污了!
开始欺压百姓了!
当年随赵凌入咸阳的三百五十名学子,十人一组负责一郡县,五人留咸阳任职,五人至郡县任职科农令,协助当地太仓令,监管各郡物价,致力于提高百姓农作物生长,提高百姓生活水平。
赵凌为了尽量避免行贿受贿,规定了三年一任,随机轮换。
可这有三年?
这些人可都是赵凌的门生弟子,多是有些才华的。
他们贪污、枉法、监守自盗,这就是打赵凌的脸。
蒙武没有私下跟赵凌说,却是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奏明此事。
朝上大臣们噤若寒蝉,秦律的确是改了许多,不似之前那般严苛,但那是对普通百姓。
针对对贵族官员的律法,几乎一点没改。
赵凌不怒反笑,问道:“蒙爱卿身为廷尉,以为此事当如何处置?”
蒙毅抬起头道:“本该按律处置。”
“赃值一钱,笞十!”(贪污1钱,打10下)
“赃值过六百六十钱,黥为城旦舂。”(贪污超过660钱,脸上刺字+男修城墙/女舂米)
“赃值过十金者,弃市!(公开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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