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其妙的话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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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是康熙无意中来偷听儿子的课程,才赶忙把小十四解救出来:“你倒是能耐了,你两岁的时候朕给你讲《大学》了吗?弟弟字还认不好呢,就开始讲这些,他听得懂吗?”这几天的教学,充其量不过是让四阿哥重新把之前的课程复习了一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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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也是个好为人师的。马上就摆好架势,要给四阿哥见识见识什么才叫启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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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一本《三字经》来,先开始教他认字。四阿哥在一旁边看边懊恼:明明自己一开始是打算先教他认全了《三字经》的,怎么后来就拐到别的上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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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十四是个聪明的孩子,这是康熙得出的结论,太聪明了!虽然还太小,写起字来搞笑得紧,小肉爪爪死命抓着毛笔还是抓不稳,写出的字倒像是鬼画符,但一个两岁的孩子能乖乖听话认字就很不错了,更何况小家伙在他教导的这一个时辰里就牢牢认住了四五个字,让康熙很是自得。虽然还不能写,但能认就是好的,多聪明的孩子呀,比旁的儿子都聪明,一看就是随了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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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四阿哥却在一旁满脑袋黑线,皇阿玛,您老人家教的这些字都是儿子已经教过他的了。\n\n\n\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