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岛立法局。
或许在许多人眼里,这是一个听起来很厉害,实际权利又不那么大的部门。
事实上,1993年之前的立法局,是真正的港岛至高。
局长由港督亲自担任,所有议员,无不权高势大。
当初的廉政专员,其实就是议员去兼任的。
再简单点说,93年之前的议员,就像是钦差一样。
平时开开会,聊聊天,研究一下对金主有利的政策。
有什么紧急情况,港督直接委派议员负责,所有单位配合。
1984年,立法局议员人数为47人,全是官方委任。
1985年9月之后,增加了24名民选议员,由间接选举产生。
什么叫间接选举?
就是港府先认可你了,你才有资格去选。
并不是很多作品里面那样,你可以随便去选。
那都是异想天开的事情。
选个议员同鬼佬对着干,完全是神话中的神话。
真正可以选的时候,是要到了回归。
1997年7月1日,颁布立法会条例之后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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