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完,转头,郑锦年就弃了美国市场,直接和她硬钢,也不在乎钱不钱,盈利不盈利,如期叫《绝地》在东亚发行。
这还能看不出他是个硬骨头?
家宝喜欢这种人……嗯,也该是喜欢这种人……也只有这种人能治他,把他吃的死死的。
一个上赶着倒贴,没皮没脸,什么都不在乎,跟个哈巴狗一样。
一个呢,死活不肯接受这种好,嫌恶心,嫌黏腻,只觉自己本事大,天下第一。这种人,你越对他好,他越觉得自己要证明什么,越自卑。本来就是,他这种家庭的人,打小经历也不顺,阴暗地长大,这样很正常。
这样好啊。大少多倒贴一分,她就爽一分。
他越追不到人,馋的要死,她就越爽。恨不得仰天大笑。
不过——
虽然总是因为家宝的缘故,难免恨屋及乌,阴损地揣测郑锦年哪里哪里更阴暗,但有一点得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