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在下城区整天和人在街头打架、喝酒,某天喝得半醉半醒,他便推开了一间纹身店的门,想让疼痛把自己变清醒,也是为了拥有一个和霍霆霄有关联的、永远不会磨灭的印记。
霍霆霄用指尖轻轻描摹着他的名字,问林驯:“喜欢这么久,会很辛苦吗?”
林驯摇头。
霍霆霄于他而言,是暗无边际的深渊里,遥遥洒下的一缕月光,是他在混乱无序的生活里一个无法撼动的锚点。
甜蜜或苦涩,在救赎两个字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如果非要说感受,林驯只想说:“很幸运。”
幸运和霍霆霄重逢,幸运地能被月光吻掉眼泪、淋湿全身。
霍霆霄抱紧他,在林驯鼻尖落下一记轻吻:“我也很幸运。”
不想气氛变得太压抑,霍霆霄又揉一把林驯扎手的短发,故意抱怨:“剪得太短了,刚才抓都抓不住。”
林驯往他颈窝里拱了拱,说:“很快,就会长起来。”
霍霆霄说:“不许再随便剪掉。”
林驯立刻答应。
霍霆霄又说:“黑发就很好。”
林驯又乖乖点头。
两人静静拥抱了一会儿,感觉又来了,林驯翻身到霍霆霄身上,很卖力地又来一次。
这次是完全没有遮掩的,连项圈也没有戴的林驯,顶着脖子上刻着的名字,再被名字的主人把薄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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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隐约的形状。
这一夜确实很辛苦,林驯第二天下地,腰和腿都是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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