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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霆霄把他的领口往下拽了拽,用棉签沾了双氧水,擦了几下林驯肩上的枪伤,重新贴好绷带后,换林驯来给霍霆霄包扎。
看见霍霆霄臂侧的伤口,林驯后悔道:“还是不该做的。”
他头发长得快,已经长得可以用手抓住一截儿,霍霆霄揉乱他的发顶,笑道:“你怎么变来变去的。”
“没想到会扯到伤口,”林驯低头对着他的伤口吹了几下,“疼不疼?”
霍霆霄故意说:“挺疼的。”
林驯说:“那我,轻一点。”
小心翼翼消完毒,敷好药,做完重新包扎,林驯下定决心般看向霍霆霄:“我们最近,不要,做了。养好伤,再说。”
他几乎是咬着牙,几个词组几个词组地说完这句话。
可见能做出这个决定,对他而言有多艰难。
霍霆霄觉得好笑,他向后一靠,手自然搭放在林驯红印未消的大腿上,慢悠悠地说:“要痊愈的话,应该需要两三个月呢。”
“伤筋动骨一百天,小狗忍得住?”
林驯坚定道:“可以的。”
霍霆霄一挑眉,说:“那打个赌吧。”
林驯好奇:“赌什么?”
“谁先忍不住,谁就输,”霍霆霄一边说,一边把手往林驯毛衣下钻,“输了的人,要无条件答应另一个人的要求。”
这对林驯来说,根本不算惩罚。
他伸出手,作势要和霍霆霄击掌:“一言为定。”
霍霆霄勾起嘴角,手从毛衣领口伸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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