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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索片刻,决定马上回家。
藜麦抽出野猪嘴里的长刀,将一旁细长的树枝砍下。
用手感受了一番柔韧性之后,她迅速用树枝将五头野猪串联在一起。
最后还做出一根主线,一拽,就可以掌控五只野猪。
在藜麦动手杀死三头小野猪的时候,空气中的血腥味就已经朝着四处弥漫。
冬日里,各种野兽找食物都异常困难。
当发现空气中传来食物的味道,刚刚占据此地不久的狼群,迅速开始搜寻目标。
一头外出搜寻目标的狼,迅速发现藜麦所在的方位。
当它赶到时,正好撞见藜麦想要把野猪拖走的画面。
在它看来,眼前的猎物全都是是它的囊中之物,怎么可能容许藜麦偷走。
立即做出攻击的姿势,准备发出致命一击。
藜麦在发现声音的一刹那,立即松开手,取出身后的弓箭。
一转身,马上瞄准奔袭而来的狼。
在这一刹那,比的就是谁的速度更快。
显然藜麦手中的箭矢速度更快,就在狼扑下来的一瞬间,箭已经穿透狼的脑袋。
但狼依旧保持它坠落的趋势,朝着藜麦扑过来。
在狼即将死亡的一刹那,它似乎认出了藜麦双脚上熟悉的花纹,那是之前老狼王身上的皮毛。
连狼王都命丧此人之手,它的死亡也不是什么很难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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