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书桌。
打开黎冬默的笔记本,凌乱的文字没有任何秩序可言,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把笔记本里的黑色直线当参考,斜斜的字穿插在中央,左边一块右边一块,涂涂改改的写下代办事项和心情,偶尔还会画上小插图。
但很明显,黎冬默毫无美感可言。
程昱晴直到现在都还在研究那些重复出现的毛团小生物究竟是什么。
但依照黎冬默的喜好,估计是小狗吧。
悠间的清晨,她便会坐在书桌,重复看着这本笔记本,一遍又一遍。
「中午十二点要去曙光吃饭,昨天跟凛打赌输了,我以为那隻麋鹿会先吃红萝卜,结果竟然是吃地上的草!」程昱晴在心里唸着。
「莘今天早上心情很好,一定是因为我昨天有在时间内把碗洗乾净。」
「早上八点要和猎人团一起去市区找物资,方姐想要新的餐具。」
「在一间鞋店里找到一包牛皮纸袋包的纸钞,发财了发财了,但不知道可以拿那些纸钞来做什么,所以我把它放回收银机里了。」右侧还画了纸钞的图案,但若不是配上文字,程昱晴肯定看不出她在画些什么。
纸钞旁看起来是她试图画收银机的模样,但被打了个大大的叉,旁边还写上「跟收银机不熟」。
「今天晚上莘煮了地瓜叶,因为最近採收很多很便宜,但我不喜欢吃地瓜叶,一片都没吃所以被骂了。」
「怎么会,地瓜叶很好吃欸!」程昱晴忍不住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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