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扬,把证物放了回去。
随即拿起一份文件放到了几个陪审团面前的桌子上。
“刚才李Sir的证词想必大家都听见了。”
“凶器是一把匕首,而伤口的位置在原告的胸口。”
“现在我想问一下,这个位置对于身高只有一米六多,并且年老体衰的鲁宾孙先生来说,是不是过于艰难了?”
“我的当事人鲁宾孙先生不是天生神力,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老年人,怎么做到重伤身强体壮,并且身高足有一米八的原告?”
陈大状走到原告东仔面前问道:“原告,你能回答这个问题吗?”
“大法官阁下,我反对陈大状对我当事人的诱导!”
这时原告律师,从座位上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