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罪:“大汉陛下不知,我的面纱并非出使才戴。我自幼长相出众,十岁后年岁渐长,容貌长开,更见沉鱼之姿。
“十二岁时行走宫外,常会引得路人侧目,甚至为见我一面,大打出手,闹出许多荒唐事。自那以后,为了不惹争端,我便轻纱遮面,不再以真容示人。
“我曾立过誓言,此生不会摘面纱,除非他日得遇良人,由我的夫君亲手为我取下。”
刘据:……???
弹幕也是一圈问号。
——敢情,你当自己是木婉清呢。面纱不能摘,谁摘了就得娶你是吧。
——聪明啊。这不就是故意透露面纱要刘彻自己来摘,真容只能刘彻见的意思?啧啧,好心机。她这么一搞,乌孙公主的风头被抢了个干净,在她面前都不够看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