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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都骗了,为了区区34万,就要担上一条人命,的确不合理。
不过在卷宗里,秦传旺也注意到了这一点,设法调查了刘来宾以前的社会关系。
但他父母早亡,仅有的亲戚来往也不多,也没调查出什么有用的信息。
他开公司的启动资金,就如师燕华所说,是跑到南方做生意,再回来已经发达了,赚了大钱。
亲戚问他,他也不说。
如今时过境迁,再想查他当年的社会关系,难度大的惊人。
沈新仰头看着天花板。
相比于丁雨薇的推测,其实沈新也注意到了一个点。
就是这个刘来宾啊,他在办公室里养了一只鹦鹉。
当年监管不严格。
他还是花钱托人,搞来了一只野生的金刚鹦鹉。
卷宗里有记载,现场的照片也拍到了鹦鹉栖息的架子。
但现在这只鹦鹉在哪儿,卷宗里就没有记载了。
沈新忍不住在想。
这可是金刚鹦鹉,寿命堪比人类,智商也极高。
关键它还能说话。
假如说当年孙凯杀刘来宾的时候,这只鹦鹉在场,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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