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拖着这疲惫之躯步行。
那场大水来得太急,没有人预料到,能在大水下活着逃难就已经是幸运至极,身上压根没有携带干料。
方茂就第一天在林中逮到了一只倒霉野兔,后来就再未吃过肉食,逃难路上别说兔子了,鸟都没见一只。
万物皆有灵,遇到发水人都知道会逃跑,更别说其他生物。
此刻林中虽然乌泱一大群逃难流民,但却死寂一片,只有不时响起的哀嚎痛呼声。
“你们……你们要干嘛!”
一旁树下,两个汉子将一衣衫褴褛的妇女围住,那妇女将自己女儿护在怀里,一脸惊恐地看着眼前二人。
“你这娘们看着也是有点润,可惜今天咱哥俩没兴趣。”
另一持柴刀的汉子抚摸着肚子狞笑,看着妇女怀里的女孩,眼冒绿光,像极了饿狼看到肉一样,喉咙耸动:
“别怪俺们,实在是饿得紧了,老天不给俺们活路,俺只能自己让自己活着。”
妇女扑通跪下,不住磕头,“我求求你们,放过我们母女俩。”
她把自己身上的麻衣撕掉,“大哥,你吃我吧,我肉多,她才八岁,身上都是骨头,吃了没肉味!”
方茂驻足,一旁的流民全都视而不见,这种事情在路上不知发生过多少许。
逃难了几天,沿路连官兵都不见一个,哪里还能管得了这些事?
持刀汉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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