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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主角为了破案,解剖尸体最少三遍,“何押司”死了都得被大卸八块,简直不能再惨。
“事已至此,你还要执迷不悟,与妖妃同流吗?”
程若宁语气愤懑,一副不扯清楚就誓不罢休的模样。
“与妖妃同流?我要真是妖妃嫡系,倒没事了。”何书墨嘀咕道。
记忆中,以他的咖位,最多算是狗的狗的狗。
像厉元淑这种顶级女反派,战力天花板,全书大BOSS,他别说见面,就是远远朝拜都没资格。
倒霉的“何押司”在朝廷没权没背景,平日在家里又染上了点纨绔做派,和同僚的关系不好,加上刚上任不久,还处在“实习期”。
一旦上面有什么风吹草动,简直是最佳背锅位。
事实也是如此,要不然怎么能“身中剧毒,坚持自缢”?
“你还想当妖妃嫡系……”程若宁嘴唇颤抖,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你这个人没救了,我要退婚!”
“一言为定。”
何书墨果断点头。
在小说中,程何两家是世交,“何押司”死后,主角为了破案,还特地拜访过程若宁这位“准未亡人”。
结果可想而知,程家大小姐倾慕主角才华,成了主角的小迷妹——主角的“才华”自然是抄诗抄的。以何书墨的标准来看,小学五年级水平,有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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