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尤深,店员又怎么会忘记那个拿她辛苦做的饮料去喷猫的混蛋?
混蛋黄毛身边的小姑娘,她也有些印象。
这个消息让聂国强大喜过望,万事只要找到一个点,就可以向四周辐射,确定范围之后更加方便搜寻。
可不等他打电话摇人,林戈却忽然动了。
众所周知狗的嗅觉是人的四十五倍以上,能够分辨两万种以上的气味,经过训练后是天生的警察帮手。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其实猫的嗅觉和狗不遑多让。
只不过因为猫难以训练又拒绝服从命令,再加上猫虽然犁鼻器比狗更加发达辅助嗅觉能力更强,但是它的处理嗅觉信息的大脑部分却比狗要小,对嗅觉的处理效率并不如狗。也就是说猫虽然具备比狗更强的嗅觉能力,但是却不擅长对气味进行判断处理,种种原因之下才不被重视。
而林戈……
猫的强大嗅觉能力再加上近似和做人时期没有太大差别的大脑思维、计算能力,让他在这方面超过全世界所有存在!
就算时间已经过去三四个小时,就算这步行街周围人来人往气味数不胜数,他也依然准确的找到了目标。
那小黄毛儿,你丫的别想跑!
招惹了爷还想好过?
林戈顺着气味,转身钻进旁边狭窄的巷子中。
“喂!咪咪!”
聂国强只来得及叫一声,林戈就已经消失不见。他迅速收回手机,赶紧追了上来。
巷子里,是错综复杂的狭窄通道。
就如同灯红火绿背后是一片狼藉一样,光鲜亮丽的步行街里面,也是无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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