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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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可怜人,死了也好,死了也是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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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这么就剩下棉絮蚕丝的这一小缕,留着也没用,过不了三天,就会消散得连渣也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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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才是她真正的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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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一个,另外一个,肯定也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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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恨他们么,不,他挺喜欢他们,尤其陈清雪,至情至性至纯至善,宋明月惊才绝艳,世所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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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真从怀里摸出个透明的瓷瓶,把这一丝意识装进去,塞到袖子里,转身走了,不过须臾的光景,他就跨越了国界,去yn回了自己的老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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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墓穴有一百多年了,当年他死后,手下的兵比照着规格给他修了一个地下宫殿,一百多年,他总共有三十多年是待在这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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袖子里的这个小东西怎么办,现在一动不动,过了今晚她就看不见了,再过一晚,她就彻底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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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底下除了阴暗潮湿点,没什么不好,是照着牧野的宅子盖的,五脏俱全,濮阳真在案桌旁坐下来,倒了杯茶,晃悠悠坐着饮了半盏,这几年他有时候也会跟着感慨,这就是九州,人杰地灵,钟灵毓秀,总是出一些让你没办法形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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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清雪是军人,强大,正直,坚定不移,宁死不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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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月是天才,纯粹,专注,才学像浩瀚的宇宙一样,未来有无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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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都很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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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真搁下茶杯,从柜子里拿了块绸布出来铺在石桌上,把那丝软绵绵的意识倒出来,自个靠着廊柱喝了一会儿,觉得没甚么意思,就跟她说话,“姚清明是老眼昏花了,居然没看出来我是谁,哈哈哈,也是好笑,我也懒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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