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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誉王受了刺激,明诛先是丧母,后听闻西北噩耗又连日赶了回去,连养伤的时间都没有,又怎会有时间操心这些琐事,于是填补东院缺失奴仆的事便落在了刘青青身上。
东院几乎大换血,这小丫鬟便是一年前入府的,与明诛并不熟悉。
明诛不动声色问道:“你识字?”
小丫头连忙摆手,“奴婢不识字的,就是看这上面的画挺有意思。”
“哦?”明诛来了兴趣,“哪里有意思?”
“这,奴婢不知怎么形容,就是觉得挺绕眼的,像是有一次奴婢在林子里迷了路的感觉。”
明诛看着书上的内容,这一页写的内容确实与迷惑敌人,扰乱敌人路线有关。
但一般人只看上面的图可看不出来。
除非她识字。
可若她识字却想隐瞒,这样一说岂不是暴露了?
那就是她天生感觉敏锐了。
明诛挑了挑眉。
小姑娘长得不是很好看,一字眉小眼睛,满脸雀斑,面无二两肉瘦的跟麻杆似的,身上还穿着府里洒扫丫鬟的衣服。
衣裳不太合身,穿在身上空荡荡的,倒像是给田地里用来驱赶偷吃鸟雀的十字木架套上了衣物。
不只是她,一年前买进来的人,但凡是个女的就没一个好看的,当真要挑一个来夸,也只能夸一句五官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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