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一个道理。
这世道就是如此,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他若不能做此间第一流,终有一日,会被人肆意操纵命运。
无人会怜他。
唯有他自己去争。
而赵瑛争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成为洛殷最得力的心腹。
与其余的人相比,赵瑛学识不够广博,计谋不够精妙,资历也不够深厚,可他胜在手段狠辣,或者说,为了赢,他什么都敢做。
他就是洛殷手底下最衷心的狗,但凡洛殷要什么,赵瑛都会不顾一切地抢过来。
哪怕最后他得到的,可能只是简单的一句“阿瑛,做得好”。
余下客卿大多觉得赵瑛手里脏。
他们不屑与之为伍。
赵瑛从不在乎这些。
当他踩着这些人的脊骨一步步走到洛殷面前后,他就已经赢了,他们连在他背后挥刀的资格都不配,因为此时的洛殷,只会将视线放在最有用的那个人身上。
赵瑛还记得,林家覆灭后,他被洛殷派去京都的那个晚上。
是个瀑雨寒夜。
在兵荒马乱的密州,这样的夜,能够冻死不少人。
他站在一室暖烟中,静静陪着洛殷拆开来自各方的密信。
“秦御书。”洛殷沉沉念出这个名字,似乎在咀嚼着什么硬物。
檐下雨声渐沥,伴随着低低轻吟,洛殷说话总能一针见血,仿佛任何伪装在他面前都是徒劳:“他竟喜欢啃人傲骨么?哼,无趣。”
天际闪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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