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你当年曾经喜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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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各说:“我当年没有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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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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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对面的女人,是真的年轻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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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何,数年未见,她仿佛停在了高中时代,依旧那么耀眼、鲜活、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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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没谁会在看见安各时,联想到“美貌”……只是刺目……刺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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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时的安各,染着杀马特头发,校服外套系在腰间,常年一件运动背心搭红色秋裤,给出的说法是“血溅在红秋裤上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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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有人目睹她约架、喝酒、飚摩托,传言说她和一堆社会人士交从甚密,还频繁出没地下拳馆……十足的混混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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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她同时也出手大方、性格爽朗、没逃过一节课缺过一次勤,作业本哪怕沾着不明血迹也照样写满上交——成绩年级第一,打球碾压校篮球队,田径比赛跑得像豹子,打游戏时操作拉满带飞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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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当之无愧的大佬,再怎么混混做派,同学们对她,也是羡慕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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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不喜欢呢,脑袋又聪明,性格又开朗,看到大家做卷子做累了,挥挥手就请全班吃冰激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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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时的安各收女生情书收得手软,比学校里正经的校草收得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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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她本人经常直白嚷嚷“我是异性恋”“我要大帅哥”“我要酸酸甜甜的羞涩早恋”,但高中男生,很少有人敢挑战她这个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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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白衬衫的帅气男生是高中女生追捧的主流类型,白裙子的美丽女生也是高中男生追捧的主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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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男生们对安各其实抱着敬佩感和嫉妒感,前者因为她真的牛,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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