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过处,万籁俱寂。
李东樾觉得身上不疼。
那道深可见骨的伤口,像是开在别人身上的一道口子,正不急不缓地往外淌着血。
血是温的,可他不觉得。
他甚至不觉得冷。
冰凉刺骨的河水早就灌满了他的靴子,漫过了他的膝盖,将两条腿浸泡得没了知觉。
可他同样不觉得。
他的天地很小,只剩一种颜色。
红。
是那种泼在宣纸上,任你怎么化都化不开的朱砂红,稠得像陈年的血,带着一股铁生锈的味道。
这片红色的天地里,所有还在喘气的活物,都是画上多余的墨点,等着他一笔一笔,耐心地抹去。
他忘了自己姓甚名谁。
也忘了自己为何站在这条河里。
只记得一件事。
杀人。
挥一次刀就是吐纳一次。
挡一下刀就是心跳一回。
他成了一架没有自己念头的杀人器具,不晓得疲惫,不懂得伤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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