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仙闻言,倒吸一口凉气。
四十万贯的大案子,让他一个区区九品小官来查?
要知道,他们江宁县作为北宋有数的望县,一县之夏税,全折了钱也不过才七万贯出头,一县羡余也不到一万贯而已。
这么多的钱,朝廷这么大方,不查了?
况且元绛因此而被弹劾,也实在是颇没有道理的事,主官,自己查自己的亲信,查出问题来了,反而被弹了个纵容亲信,他本人丢官弃职,那亲信被判了个流放岭南。
问题是他才上任不到一年呀。
这四十万也不是这一年贪的呀。
他那个亲信也才上任一年呀。
一年之前呢?不追究,不让查?
“江宁府在您之前,都有谁,担任过知府之职呢?”
显然,王小仙很快就意识到,元绛被查一定是为前任背了锅,之所以不让他查,很有可能涉及到的大佬已经身居高位,四十万贯不是小钱,此必然是大案,窝案,集团作案,不存在什么区区小吏小官瞒着上官偷偷做的情况。
上面之所以阻拦元绛追查,只怕也是害怕这么大的大案彻底掀开,恶臭熏到朝堂之上,牵一发而动全身,惹出太大的风波出来。
毕竟政治么,总不能什么都查,万一真查出点什么不该查的可怎么办?
毕竟仁宗皇帝刚死,宽仁的政治风气尚在,英宗朝的政治斗争又已经是过于激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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