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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所谓的被打死的良民,自然便是富家庄子上的家奴了。
要知道北宋法制,打死良民和打死家奴是完全不同的,自古以来乱天下者豪强也,而豪强所仗者家奴也,北宋为了抑制豪强,在家奴的问题上从来都是做大文章的。
豪强作恶,家奴反而罪比豪强更重,不禁人口流动,若有逃奴,官府也不会帮富户追索,最关键的是北宋明明刑法宽仁,最是慎刑、慎杀,但却默许,甚至是鼓励各地地方官员杀各地的豪强家奴以立威。
对于法度而言,王小仙杖杀的到底是富家的家奴,还是上元县本地的良民,这性质是完全不同的,而且更重要的还是将富弼彻底的从此事中摘了出来。
家奴还是良民,那不就是名册上改一下的事儿么。
这陈通判也知道他在县衙威望不小,而县衙里毕竟好歹也有五十弓手,最关键的是王小仙有元绛的令牌,眼下这个特殊时期,元绛一个守印的太守和他一个正经的通判,到底谁更大其实是一个很玄学的事情,完全取决于下边的人想听谁的话,听谁的话都不算犯毛病。
万一县衙役和他的府衙役冲突起来,甚至是兵戎相见,这怕不是成了大宋最大的一个笑话了?至少他也得落个驭下无能的评定,以后还想个蛋的前途呢?
所以,人家特意等了王小仙从县衙里出来,而且还是在招募人手的时候来了一招瓮中捉鳖,却是一下子就让王小仙陷入到了孤立无援,似乎只能是束手就擒的地步了。
见状,王小仙的心里也是咯噔一下子。
这一刻他倒也不是没想到过,他本来就是求死么,做事压根就没给自己留活路,按他的理解,此时只要被这陈通判给抓走了,自己这条小命十之八九也就算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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