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差别地爱别的一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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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中有三篇专讲兼爱。墨子在其中首先区别他所谓的“兼”与“别”。坚持兼爱的人他名之为“兼士”,坚持爱有差别的人他名之为“别士”。“别士之言曰:吾岂能为吾友之身若为吾身,为吾友之亲若为吾亲”,他为他的朋友做的事也就很少。兼士则不然,他“必为其友之身若为其身,为其友之亲若为其亲”,他为他的朋友做到他能做的一切。做出了这样的区别之后,墨子问道:兼与别哪一个对呢?(引语见《墨子·兼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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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墨子用他的“三表”来判断兼与别(以及一切言论)的是非。所谓“三表”,就是“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其本之也,考之天鬼之志、圣王之事”(《墨子·非命中》)。“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墨子·非命上》)“三表”之中,最后“一表”最重要。“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是墨子判定一切价值的标准。\n\n\n\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