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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的夜里,我揣着钱,悄悄溜出寺院,往通称五番町的北新地走去。我早就听说那个地方价格低廉,并且对待寺院的小和尚也十分亲切。从五番町到鹿苑寺走路要花三四十分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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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湿气很重的夜晚。天空被一层薄云笼罩,月色模糊。我穿着草黄色的裤子,身披工作服,脚上穿着木屐。也许几个小时后,我还会以同样的装扮回来吧。不过我要如何才能够将自己说服,在这样的装扮里我已经化作另外一个人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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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确实是为了生存才试图烧毁金阁的,可我正在做的事却好像是准备死。犹如决定自杀的贞操男子在自杀前都要去寻欢作乐一般,我也马上就要到烟花巷去了。大可放心。这种男人的行为犹如把名字签署在公文上,就算失去童贞,他也一定不会成为“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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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可以无须害怕频繁受挫,无须害怕金阁在我与女人之间作祟。因为我不抱有任何想象,我也不想借助女人来参与我的人生。我明确地知道我的生命在彼方,在我抵达彼方以前的所有做法,只是履行凄惨的手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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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自说自话。于是,柏木的话再次唤醒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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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女子并不是因为喜欢客人才接客。不管对方是老人、乞丐、独眼,又或是美男子,只要事先不清楚,就算对方是麻风病患者她们都不会拒绝。如果是一般人,可能会顺从于这样的平等性,只把没有破身的那个女人买回家。但是,于我而言,这样的平等性与我的性格是不符的。让我与四肢健全的男子一样,以相同的资格被招待,这是我忍受不了的。我觉得,于我而言,这是可怕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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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目前的我来说,想起的这句话很令人不快。无论怎么说,结巴照样是五官端正、四肢健全的人,因此我和柏木不一样,只要坚信自己极其平凡的丑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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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虽这样说,女人是不是会凭借这样的直觉,从我丑陋的额头上,发现某种天才的犯罪者的标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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