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嗯?
\n
听到吕胜的判决方法之后,吕布不由眼睛一亮。
\n
在原本的历史轨迹中,福到了这个典故,出自宋朝的王安石。
\n
吕布没想到,胜儿居然也想到了这一点,反应倒是蛮快得。
\n
让那个吕布眼睛一亮的地方,其实并不在这里。
\n
而是对来喜的判决上面。
\n
做错了事情,就要受到惩罚。
\n
并且可以看清来喜的缺点,根据他的能力来安排工作。
\n
当然了,来喜不识字,不精细,到园林里面恐怕也干不了。
\n
这估计是吕胜并不了解园林工作性质的缘故。
\n
但是这是小节,无关紧要。
\n
最重要的是,吕胜处理这件事情的思路,深得吕布喜欢。
\n
如果吕胜就因为来喜无心为恶,执意要放过他的话,吕布会感觉非常失望。
\n
而现在的判罚,则是恰到好处。
\n
半晌之后,吕布才对太子和吕胜说道:“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四岳曰“鲧可用”,尧曰“不可,鲧方命圮族”,既而曰“试之”。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而从四岳之用鲧也?然则圣人之意,盖亦可见矣。”
\n
“你们要谨记,当慎用重刑!不过,让来喜去园林,有欠妥当。胜儿,给来喜重新安置一个地方,这件事情,就交给你去做吧。”
\n
“是,儿臣谨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