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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是第三天之后的事儿,九点多钟,花棉袄打扮得十分的妖娆,准时坐在了被告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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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清也到了,他趾高气扬,丝毫不将花棉袄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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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庭长把本案的要点当众说了一遍,然后问花棉袄是不是用不正当的方式从原告方处拿了两万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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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棉袄知道抵赖没有什么意义,就回道:“拿了!但我觉得那是我应该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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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庭长见这个主要问题花棉袄已经承认,就又道:“你知不知道你这种行为是在犯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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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棉袄摇摇头,开口道:“他对我用情下专一,我花他点钱,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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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庭长遇见了一个法盲,他不得不解释道:“那是两码事儿,你从人家手中骗取钱财,这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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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棉袄却道:“我不管那些,他骗了我的感情,我就让他的钱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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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庭长头一次遇到这么执拗的一个人。他十分的无奈,但也得再次说明,“两回事,你骗人家钱,这事儿是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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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棉袄则道:“我认为就是一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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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庭长有些恼了,他道:“小姑娘,你怎么不通情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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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棉袄则道:“反正是他先对不住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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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庭长不想再同她纠缠下去了,当庭宣判道:“被告骗财一事,情节真实,过程清晰,犯罪事实证据确凿,着令被告三日内返还原告二万块钱,逾期不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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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这个案子结了,花棉袄成了落败的一方,望着李四清幸灾乐祸的样子,花棉袄说不出的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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