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我非常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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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怎么说,你总不能一个先令[65]也不留就把老婆给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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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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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让她怎么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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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了她十七年。她为什么不改变一下,自己养活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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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养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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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她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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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有很多道理可以反驳他这句话。我可以谈谈女人的经济地位,谈谈男人结婚后应该承担的道义和责任,还有其他许多,但我觉得真正重要的只有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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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你不在乎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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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在乎了。”他回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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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无论对谁来说都是极其严肃的,但他的回答却充满了幸灾乐祸、恬不知耻的意味,乃至我不得不咬紧嘴唇才没有笑出来。我提醒自己他这种行为是很可恶的。我努力让自己进入愤懑不平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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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想想你两个孩子啊。他们从来没有让你伤心难过。他们没有主动要求被带到这个世界来。如果你这样舍弃一切,他们会沦落街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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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已经过了好多年舒服的日子。大多数孩子都没有享过这种福。再说会有人照顾他们的。假如有必要的话,麦克安德鲁夫妇会替他们交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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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就不喜欢他们了吗?他们是多么乖巧的孩子啊。你是说你再也不想跟他们有任何联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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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小时候我是很喜欢的,但现在他们长大了,我对他们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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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没人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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