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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打算写到这里就收笔。我最早的想法是,先描写斯特里克兰在塔希提最后几年的遭遇,以及他惨死的情状,然后再回头来叙述我所知的他早年的生活。我准备这么写,倒不是因为我想故弄玄虚,而是因为我想让斯特里克兰怀着种种我并不了解的梦想,带着孤独的灵魂,奔向那早已令他魂梦萦绕的陌生群岛。我喜欢这种义无反顾的形象:在四十七岁的年纪,当绝大多数同龄人早已过着安逸舒适的日子,他却毅然去寻找新的世界。我仿佛看到他迎着凛冽的北风,在白浪翻飞的茫茫大海上,极目眺望渐渐消失、再也无缘重见的法国海岸线;我觉得他的行为有着慷慨激烈的风采,而他的灵魂有着勇往直前的气概。我想让这本书在这里结束,是为了给读者留下希望。这似乎强化了人类不屈不挠的崇高精神。但我做不到。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就是写不下去,经过几番尝试,我只好放弃了这种写法,我开始老老实实地采用寻常的笔法,将我所了解的斯特里克兰的生活平铺直叙地和盘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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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其生活的了解是片段式的。如果把我比喻成生物学家的话,那就是我手上只有一根骨头,却不仅试图还原某种灭绝已久的动物的形貌,还想要摸清它的习性。斯特里克兰根本没有给那些在塔希提和他有过接触的人留下特别的印象。对他们来说,他无非是个流落异乡的白人,手头总是很拮据,仅有的特殊之处在于他画了许多在他们看来很荒诞的画作;直到他魂归地府之后好几年,巴黎和柏林的画廊派出许多经纪人,纷纷前来搜罗他有可能仍散落在这座岛屿上的遗作,他们才意识到原来这里曾经生活过某位重要的大人物。这时他们才想起来,当年花点小钱就能买到的画如今已是价值连城,他们简直不能原谅自己竟然白白放过这种发大财的机会。岛上有个犹太商人叫科恩,他手上有幅斯特里克兰的画,这幅画的来路有点特别。他是个矮小的法国人,有着和蔼的眼睛和可亲的笑容,半是商人半是渔民,经常大胆地开着自家的快艇往来土阿莫土群岛[167]和马克萨斯群岛[168],运去当地需要的商品,载回椰肉干、贝壳和珍珠。我去找他,是因为听说他有颗很大的黑珍珠要卖,而且价格很低,在发现我还是买不起之后,我跟他聊起了斯特里克兰。他和斯特里克兰很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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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我对他很有好感,因为他是个画家,”他告诉我,“我们这边的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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