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过于谦虚是矫情,过于自吹自擂是老王,二者皆为我所不敢取。我在下面就“夫子自道”一番。
我常常戏称自己为“杂家”。我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内,甚至科技领域内的许多方面都感兴趣。我常说自己是“样样通,样样松”,这话并不确切。很多方面我不通,有一些方面也不松。合辙押韵,说着好玩而已。
我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已经有七十年的历史。我这个人在任何方面都是后知后觉。研究开始时并没有显露出什么奇才异能,连我自己都不满意。后来逐渐似乎开了点窍,到了德国以后,才算是走上了正路。但一旦走上了正路,走的就是快车道。回国以后,受到了众多的干扰,十年浩劫中完全停止。改革开放,新风吹起。我又重新上路,到现在已有二十多年了。
根据我自己的估算,我的学术研究的第一阶段是德国十年。研究的主要方向是原始佛教梵语。我的博士论文就是这方面的题目。在论文中,我论到了一个可以说是被我发现的新的语尾,据说在印欧语系比较语言学上颇有重要意义,引起了比较语言学教授的极大关怀。到了1965年,我还在印度语言学会出版的lndian linguistics vol.ii发表了一篇on the ending-neatha for the first person rlunel atm.com the buddhist mixed dialect,这是我博士论文的持续发展。当年除了博士论文外,我还写了两篇比较重要的论文,一篇是讲不定过去时的,一篇讲-am·>o,u,都发表在哥廷根科学院院刊上。在德国,科学院是最高学术机构,并不是每一个教授都能成为院士。德国规矩,一个系只有一个教授,无所谓系主任。每一个学科全国也不过有二三十个教授,比不了我们现在大学中一个系的教授数量。在这样的情况下,再选院士,其难可知。科学院的院刊当然都是代表最高学术水平的。我以一个三十岁刚出头的异国毛头小伙子竟能在上面连续发表文章,要说不沾沾自喜,那就是纯粹的谎话了。而且我在文章中提出的结论至今仍能成立,还有新出现的材料来证明,足以自慰了。此时还写了一篇关于解谈吐火罗文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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