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是已经有些目眩的王小磊,恨恨地看着刘伊妃和陈大年,他们的随意笑谈,简直就是对自己的鲁莽和愚蠢最犀利的揭短。
再看看大哥黯然的面色,这位华艺副董事长瞬间更有些急火攻心了。
“好了,已经11点了,进入表决程序!”
王小磊看着手里的股东名册有些紧张、兴奋:“今天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5名,弃权未出席股东12名。”
弃权的都是些小鱼小虾,谁也不敢得罪,干脆称病缺席。
“按照《公司法》规定,关于范兵兵提出的罢免董事长王大军先生的提案,需今天在场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即超过48.6%。”
“由于是单向等额表决而非选举,只投同意票即可。”
王小磊的声音突然有些高亢、威严起来:“再重复一遍,认为王大军先生不适合再担任华艺董事长的,请投同意票。”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表决方式,《公司法》没有太细致的规定,一般都是《公司章程》自己约束。
像这种否定性的表决,一般而言守擂方都会把投票议程设置成投反对票。
因为很容易冷场,也不乏互相观察、等待,不愿意得罪人的股东存在。
就像杨蜜一样,如果前面的股东已经达成了过半数,她再果断补刀。
事后可以对背后的黑金家族解释:华艺必死,没必要再得罪路宽和刘伊妃夫妇。
再一个,投票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各位股东们你们不可能你看我、我看你,一直投到晚上吧?
大军、小磊两兄弟就希望看到一直冷下去,一直到时间终止、冻结,投票结束,对方未过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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