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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要借着办案的正当程序,逼自己妥协、更是逼自己攀咬?
大队长言辞仍旧谨慎:“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考虑到王小磊在和周军的通话,以及最后的中止犯罪的表现,具有一定差别。”
“王小磊和周军作为故意杀人未遂的共犯,在犯罪最后有一定悔过行为,这有利于对他本人的犯罪行为的法律评价。”
话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了,不能越界,剩下只有靠王大军自己去悟。
询问室内陷入暂时的死寂。
王大军心乱如麻,他也是第一次牵扯到这种惊世骇俗的杀人案中,恍恍惚惚跟丢了魂一般。
他定了定心神,突然想起一件事。
“有一个情况,我想是要讲出来的,但不确定是否跟此事有关,请你们判断。”
“你说说。”
王大军深吸一口气:“在。。。在范兵兵提出临时股东大会的那一天,华艺的几名股东在一起议事。”
“其中,有一位股东言辞比较过激,他对我弟弟说过一句话,原话大概是——”
“王小磊,是你先招惹的对方,不然你哥哥也不会受到这种屈辱,华艺也不会成为业界的笑柄!”
“你如果还是个男人,就自己擦干净屁股、把烂摊子收拾掉!还叫人能看得起你,不然你断腿的屈辱永远洗刷不掉!”(493章)
王大军神情略有些狰狞,恨恨道:“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教唆、鼓动,但小磊确实受到了比较大的精神刺激。”
“说实话,我们的确是把问界的路总当成了假想敌,我有理由认为,这位华艺股东知道我弟弟精神状态不好,是故意激将他去犯错,好维护本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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