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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他并不排斥,而是官场的一些规则。
要不然凭借着吏员那微薄的俸禄,是很难养活一家老小的。
你这个当上官的不肯出钱,那就是在推动他们去做贪赃枉法的事。
大宋实行高薪养廉的政策,但是仅限于高级官员。
年薪至少在两百万起。
低级的官员俸禄并不高。
像宋煊这种有两个寄禄官在身,一个正经的差事官职,三个加在一起的俸禄。
光是他这个最低品级的知县俸禄,在东京城吃好喝好的“五口人”勉强够用。
知县也就相当于现在一万五的月薪,房租用不着宋煊出,做新衣服的布料、烧火的木柴,食盐等等朝廷都给配发。
这个工资,宋煊夫妻两个天天下馆子都够用,更不用说他还有两份可以领取更高工资的虚职。
中央官府的吏员,是有工资的。
至于最底层的吏员,那是没有工资的。
这是因为大宋把吏员作为百姓为国家服役的方式之一。
实际上。
还是大宋没有更多的预算去发这部分人的工资。
可想而知,大宋吏员的腐败是非常普遍的。
他们养活自己的办法就是蚕食百姓。
只不过因为上层官员高薪养廉体系,北宋的腐败并没有出现大规模的“下传上”的现象。
甚至这些吏员胆敢向上官行贿,直接被开革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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