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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合伙企业不是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那都是对合伙债务无限连带的……所以我不得不谨慎,这两周要处理很多合伙入伙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书,还要了解一下所里原先的账目,以免被坑……
或许有些书友会觉得,我就是个搞法律的,自己给事务所挂合伙人这种小事,都要犹豫那么久,牵扯那么多精力,是不是水平太差了……
但我也不得不说,我确实是个老阴比,但要论行业资深程度,我肯定是不如主任的……术业有专攻啊。
而且我这人,一旦专注起来研究某个问题,很难一心二用。这几天满脑子都是怎么规避合伙协议风险的事儿,想强行逼自己想点出彩的剧情,也想不出来,都是些偏流水账的……只能先每天四五千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