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在烂泥塘浅沼泽种莲藕,也能补贴主粮。
莲藕和芋头都是华夏自古有之的作物,芋头普及相对更晚一些,但这些作物,即使淀粉含量不低,却久久未能成为有效的主食,跟古代的食物保鲜技术、商业流通调度效率的低下,也是不无关系的。
芋头的保质期远没有土豆那么久,莲藕就更是容易腐烂了。如果农民原先纯种莲藕试图当主粮,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没吃两个月剩下的都烂了,然后一年大部分时间只能饿死。
宋朝的时候,种芋头和莲藕的普及率,据后世考证应该都比明朝多得多,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宋朝商品经济发达,皇帝不打击抑商。所以种了这些高淀粉蔬菜的农民,可以在丰收季节把蔬菜大量卖钱买米存着。
明朝基层商业社会保障相对差一些,大家更倾向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种粮食的农户也懒得交易,自种自吃。交换氛围变差后,大家就越来越保守,唯恐种保质期短的东西会导致生死拿捏在别人手上。
但随着隆武朝的行政风气有所变化,加上富商出身的沉廷扬当了户部尚书,朱树人也是鼓励朝廷组织的军屯给属下流民提供交易保障。
这些南下流民种了易腐的高淀粉蔬菜后,当地军屯卫所会有组织地出面收购,让当地军队、其他种粮百姓,在丰收季集中用芋头、莲藕取代一部分主食,维持两三个月。
然后把省下来的主粮按官方保护价再交易给出售莲藕的流民,这部分原本被扼杀的农业经济就被盘活了。
不少年初流亡南下的北方流民,被安置在淮南后,就在泥泞地劣的巢湖、芍陂平原上,挑选原本没人种的烂地种莲藕。五月第一批莲藕收上来后,当地驻军立刻就负责收购了,还给他们官价换粮。
实打实得了好处后,这些流民也不禁开始动摇反思:原本他们接受了多年的朱元章式大明意识形态洗脑,总觉得商业是与农民争利的。种粮食的农民就该自种自吃。
但现在实打实的铁证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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