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本意也只是与贵方交涉,要求收回成命,并非试图与大明开战。此后既然谈妥,何必旧事重提!”
朗里奇说到的这段往事,涉及一个历史,那就是1638年以前,东亚海域并不是所有的海船都臣服郑家主导的国际秩序。
因为此前刘香还没剿灭,东亚有好几家海上势力各自划分地盘,也就没人能一刀切收所有人的“卫生管理费”。
但刘香覆灭之后,郑家独霸东亚海域,就开始强推无差别每年每船三千两银子船旗银,谁都不能例外。
按照当时统计,如果不到福建以北海域经商,不挂郑家旗的被劫杀概率就能达到五五开——就是说哪怕葡、荷船从马尼拉去广东,不挂郑家旗也有那么大概率被杀。
如果要到福建以北海域经商,那不挂郑家旗的被杀率一般是九一开,九死一生,逮到就是全船杀光立威。
荷兰人一开始不想交钱,就又让一个叫朗必即里哥的海军将领带着舰队打了一仗,被揍沉了一半多,荷兰人才和谈服软。
现在荷兰人都觉得,咱已经交“卫生管理费”七八年了,怎么能突然翻脸呢?莫非是想涨价?要涨价也不能直接偷袭打仗啊!嫌银子给少了可以外交谈判解决的啊!
然而,朗里奇的叫屈再次踩坑了。
郑成功敢来,当然提前悄咪咪摸清了荷兰人的罪证。他直接“啪”地丢出一堆证言、书证,冷冷说道:
“我们大明,好像从来没有允许过你们荷兰船缴纳船旗银冒贡吧?当初停战时,只说了荷兰船不许越过黑水沟,只能在大员岛,等闽粤的汉人商船来出货,你们只能负责对红夷本土的外洋航运!
可是近年来,我们多次抓到荷兰船伪装倭船冒旗缴银、私自接近大明沿海进货!尤其最近一两年,大明北方沦陷,我们还抓到你们与淮安以北海域的鞭子船来往!此等行径,在我大明视为通敌、对我大明宣战!仅凭这一点,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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