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分东西,可以拿一点劳军,也可以私分一些,但大头还是要拿出来,上下打点孝敬的,没法独吞。
因为这场战役本就是必胜之战,给你出战的机会,分配给肥差,本就是领导的信任,需要投桃报李。
朱树人让送军令的心腹给他带过一份口令,没有流于文字,大意无非是让吴三桂要杀人一定要抢在顺治投降之前,这样就算是“战争期间对方带兵抵抗被格杀”,是战死的,而非投降后大明再杀降。
这倒不是大明不想把这些罪人公正审判、明正典刑,判个凌迟或者腰斩什么的,平息天下民愤。
而是既然还要用顺治这块招牌,打击逃往松嫩平原和别处打游击的豪格,就尽量先淡化审判和杀降的问题,战场上格杀,那就谁都没话说。
吴三桂很清楚鄂王爷交代的战略,也知道这些人活到战役平息后就不好办了,也就乐得干这种活儿,反正自己也能顺便抢一把,这些金银珠宝都算是劳务费。
两个满清亲王,三四个郡王,还有一堆本人不在盛京的王爷的家属,都一股脑打包倒在了吴三桂的屠刀之下。
事后顺治如果问起来,那就是吴三桂在战场上杀的,大明优待俘虏,可以放心投降。
ps:好歹写到攻破盛京了,满清这段差不多算是写完了,先就这样吧。
明天请假一天。需要招待几个亲戚——
这帮老6也是学乖了,知道五一杭州很堵,居然选择了根单位申请五一值班不凑热闹,然后调休跟主流放假人群错开、过完五一才来杭州……
另外,有书友最近在问新书的事儿,我只能说,目前定了新书回去写三国,但是具体大纲和开头还没过审,这周我先送审再看看(上个月送审过几个其他时代背景的大纲和开头,但是都被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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