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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第二天梁泳琪就知道消息了。
原因很简单,林见鹿从来都并不隐瞒自己的行踪,也从不在意被任何人知道自己的绝大部分事情——他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跟林清霞喝交杯酒了呢!
她现在似乎无所事事的很,除非有老朋友,还得是名导级别的打招呼叫她去拍戏,她才接戏,不然已经几乎不接片约了。
用她自己的话来说,自从《新龙门客栈》和《东方不败》之后,包括后来的《六指琴魔》之类,找她的几乎全是这一类女扮男装的角色,她实在是演累了。
她现在的主要职业,反倒要算是专栏作者。
在两家报纸开了专栏呢,写点生活啦,感想啦,剧组啦之类的骗钱花。
一顿酒的条件,林见鹿答应给她写一篇两千字的稿子。
由打第一次见面开始,姐姐就毫不掩饰她对自己的好感,林见鹿当然也不会驳人家面子——答应写一写《十年》那首歌的创作来历。
其实他知道个屁的创作来历。
编呗。
“你……为什么不带我去?”
“哎呀……你想什么呢?带去被一帮咸湿佬灌酒吗?”
“你才不会让人灌我酒!……那你就不怕她被灌酒吗?”
“她没你漂亮,咸湿佬就最喜欢灌漂亮女孩子酒,不漂亮的他们才不灌!好贵咧!茅台,三百多港纸一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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