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也是他们中的一个。
我们像野狗一样,抢着没有肉的骨头。
洛阳是个很繁华,很美丽的大城,但它从来都不属于我们。
“二哥,你也来啦!昨天你跑哪儿去啦?你的那份钱,老大替你留着呢。”李洁净双手护着破瓷碗,费力地挤出人群,仰起头,“淅沥哗啦”地喝着粥。
我看着他,不说话。
李洁净抹了一把嘴,拖着长长的鼻涕:“你还不快去领粥?再晚可就没了。”说完他又挤向那口大铁锅。
“我不喝粥,老子我要吃肉!”我大声喊道,转头就跑。
死前,我不能再像一条野狗!
很快,我就找了一把生锈的柴刀,提着,先在街上卯准了一个大腹便便,身穿绸缎的家伙,然后悄悄跟着他,想找个僻静的地方再抢劫。
没走多远,我就被他发现。
“小瘪三,跟着我想干吗?”他回过身就是一巴掌,打得我金星乱冒,柴刀也飞了出去。
我****奶奶的!我太瘦弱,抢劫是行不通了,更别提杀那个膀大腰圆的白眼狼了。算了算了,白眼狼,老子看你可怜,放你一马。
抢劫不成,我干脆大摇大摆地去醉风楼,准备吃个霸王餐。刚走进店门口,就被店小二一脚踹出去。
“这里没有剩饭!”他凶神恶煞般地道,转过脸,陪笑弯腰,把一个服饰华贵的客人引进门。
我站在街心,欲哭无泪。贼老天啊!难道临死前,你还不肯让我爽一下吗?
一辆华丽的马车从我身边缓缓驶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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