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在腰间,双手施礼:“谢了。”
笑不笑,总相宜。
这就是一见钟情吧。
双腿微屈,回敬了一个女礼:“不谢,不谢,这可是你用了许多金子买来的呢。”
不解她话中含意,微微皱眉。
她从后腰处摸出一个黑色的钱囊,俏笑的摇晃。
仔细一看,这钱囊竟是自己的随身之物!
如此贴身的器物,竟不知在何时被她取去。若她取钱时有害人心,只需暗送一刀,自己岂不是枉死?
见他面色有变,怕他误会好意,立即语出如兰,笑说:“小哥哥,你先别气,我可不是贪图你那几锭金子,只不过见你这钱囊黑漆皂光的,实在难看,想取来绣点什么再还给你,不过……”她低头微思,俏面飞红,微叹:“这次是来不及了,等到下次见面吧。”
下次见面?说的容易,不知是何年何月。
怕他讨回,又立即耍赖:“你一个大男人,总不会小气的现在就跟我要回去吧?”
小女儿的心思,难似捉摸,干脆不必捉摸。
踌躇无语间,白无常走了回来,脚步轻快,没有半分拖沓。
慵懒的脸,也变得精神,喜不自胜的得意。
贪婪的眼,已离不开手里的物件,是一只葫芦。
走到兰衫小姑娘的身边,打开葫芦塞子,将葫芦嘴凑近她的鼻子。
一股酒浓随风而就,四处留香。
见不得他如此得意忘形,兰衫小姑娘突然伸手去抢葫芦,却没有他手快,抱了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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