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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学校,莫华松往着餐厅走去。
现在已经放学,校道上有着一些拿书的学生坐在石椅上看着,还有一些学生在小声说着话。
莫华松到了餐厅门口,看到苏卫冬正在焦急地走来踱去。
现在苏卫冬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白衬衫黑西裤,脚上一对擦得油光锃亮的皮鞋,一付要相亲的样子。
“卫冬,我们只是去餐厅吃饭而已啊。”莫华松笑着调侃道。
对于这前世的好友,莫华松没有那么高冷了。
“华松,事情有变,刚才丽仙说,陈志娟班长晚上请我们在外面吃饭唱歌,让我过去。”苏卫冬有点不好意思。“所以,我想让你也跟着我过去。”
陈志娟的家是在湛海市的,听说家里有点钱。这次她竞选系学生会干部,想着拉点票,请大家吃饭唱歌。
杨丽仙是他们班的女生,是苏卫冬刚交的女朋友,平时是陈志娟的跟班。
杨丽仙是不让苏卫冬叫上莫华松,觉得他是一个废物,没有什么利用价值。反而苏卫冬不一样,平时在班里的人缘不错,如果去拉拉票,还是有用处。
可苏卫冬见有免费的大餐吃,哪会不带上好兄弟莫华松呢?这样他们今晚还可以省一顿饭钱呢。
“杨丽仙?”莫华松的眼里露出凝重。
前世,莫华松被陷害之后,还没有离开大学。当时他记得杨丽仙不是什么好女人,当年她与苏卫冬好上的同时,又与一个有钱的男生开房,最后一脚把苏卫冬踢开。
当时苏卫冬痛不欲生,一度颓废。
可能是因为莫华松的重生,产生了蝴蝶效应,杨丽仙提前两个月成为苏卫冬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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