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周二。没下雨。文秀娟趁着午休时候去做了一次静脉给药的药试,下午去抽第二管血的时候出现恶心,随即就呕吐,立刻去医院,住了两天才缓过来,说是药物过敏反应。留院观察一天后,周四文秀娟回校正常上课。药试中这样的事情偶有发生,并不算罕见。然而,就第一封信的内容来看,这竟是一次蓄意的投毒。
柳絮自己没做过药试,所以具体是怎样的流程,其中有哪些环节存在漏洞容易被人利用,这些都说不清楚,只能有赖于郭概自去调查,看能否在九年后查到线索。这自然是极不容易的事,但郭慨提问的重点,在于确认了第一封信写就并发出的时间,就在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一日、十二日。
另一个坐标,在第七封信里。这封信里提到了那瓶有针孔的矿泉水,正是从那天开始,柳絮完全介入到了这场投毒案中,这天是一九九七年的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三个坐标,在第九封信里。这封信中提到了柳絮在进行的调查,那场短暂的调查一共只持续了三天。在第三天的晚上,柳絮跌入尸池。这封信中说柳絮已经和好几人谈过话,那么应该是调查第二天写的。也就是十二月二日。也可能是第三天。
最初两周的时间里通了七封信,平均两天一封第八第九封信要长一些,三到四天一封。第十封信很可能是柳絮出事后当天写的,第十一封中,以肯定的口气提到了柳絮的“吸取教训”,那就应该是柳絮精神稳定了一段时间后,仍没有表现出任何要追查的意图时才能下的结论,以此来看,至少是住院三五天后。
两个谋杀者在十几封信的试探之后,终于决定见面,他们在最后一封信里说定了碰面地点,就这样结束了这场罪恶的通信。在两个谋杀者碰面后不久,文秀娟就死了。见面的时间是“本周三”,为了给取信留出时间,稳妥的投信时间应该在周日或周一。结合之前的信件往返时间,两个谋杀者会面的这个周三,不是十二月十七日,就是十二月二十四日,不会更早或更晚。文秀娟死于二十七日。
这两个时间点,从过往通信频率算,似乎二十四日更可能,但郭慨却倾向于十七日。
“如果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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