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
就仿佛是公孔雀较劲,在她面前,极尽可能的展现自己。
那模样,竟像是在争宠。
比如早上,楚卿才起床打开房门。
狗子嬴封,脖子上拴着领结,嘴里含着朵还带露水的红玫瑰。
看到楚卿,狗子会眼睛一亮,摇着尾巴,将红玫瑰送到楚卿手里。
红玫瑰茎秆参差不齐,还都是牙印子,明显就是狗子用嘴咬下来的。
狗子,亲自在园子里摘的玫瑰!
一眼看去,只能看到被刺扎肿狗嘴的楚卿:“……”
德牧不甘示弱,宫郁臣不送玫瑰,大狗子改走嘘寒问暖的路线,手段如春风化雨般无孔不入。
清晨,必定是德牧将拖鞋叼到楚卿面前。
接着是楚卿要看的杂志和手机,如果在书房,那就是楚卿没看完的书。
德牧不仅将书叼到楚卿手边,他还能精准翻到楚卿上次看过的地方。
如此肆无忌惮,也好在楚卿装懵,假装养的是真狗子。
不然换个人,怕是早惊恐了。
这么聪明的狗子,那就不是宠物,而是狗子精了。
这般争宠之下,短短几天功夫,楚卿就习惯德牧的贴心了。
就连老宅上下,对德牧也是赞不绝口。
这一番计较,狗子嬴封落了下乘。
就在众人以为,狗子吃醋又要闹腾的时候,嬴封忽的安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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