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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反正,你现在记住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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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愫心想那可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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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就这样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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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她划烂脸后,闫弗这条贱.狗终于安生了一阵子,没再来山里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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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照常与庭叙同吃同睡,高兴时来一发,郁闷时来一发。阵地有时在院里院外,有时在山里某块石头上,乃至某条溪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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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叙始终乖得不像样子,声音叫得好听,动作摆得好看,是个标准意义上的好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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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太乖了也不好,有时便少了点“你越反抗,我却喜欢”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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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感到无趣时,灵愫都想说“我们就走到这里吧”。可他的脸蛋实在漂亮,漂亮到她连句狠心话都不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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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她尝试引导着庭叙,让他反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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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抗?他脑里从没这么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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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把她想象成采花贼,是来轻薄他的。他开始竭力挣扎,蹬腿甩胳膊,一脸惊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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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了会儿,他又恢复原样,啄了啄她的嘴角,“是这样反抗吗?我做得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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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愫心不在焉地揉了揉他的脑袋,“噢,还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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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是这么说,可她心里却觉得更没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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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开始反思她的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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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男人,她的喜好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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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因为幼年丧亲的缘故,她一直都试图在旁人身上寻求家人般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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